按照公开招聘有 关规定,根据岗位招聘计划,山东省烈士事迹编纂和宣传教育中心、山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、山东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、山东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组织完成了初级岗位公开招聘考试、考察、体检等工作,现对4家单位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(不含节假日)。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,请及时向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并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。

山东省烈士事迹编纂和宣传教育中心 0531-51787765

山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0531-82382213

山东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 0538-6716614

山东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 0536-3275930

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: 0531-51787659


 附件: 公示人员名单.xls.xls

 链接: http://dva.shandong.gov.cn/art/2025/8/25/art_65455_10335487.html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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